本报北京12月8日讯不久前刚刚因注册了“Tide”域名而被宝洁公司告上法庭,并在一审中败诉的北京市天地集团公司今天已正式向法院提出上诉。天地集团认为,该公司一审中败诉的原因“并非是由于天地集团恶意抢注域名”,而是由于该公司未请律师导致举证不足所致。
天地集团为此次上诉专门聘请的律师王以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天地集团早在1993年就已开始使用“TIDE”的英文名称,并在美国注册了“TIDEELECTRIC&ELECTRONICTNC”的公司名称,该英文名称一直延用至今。注册“TIDE”域名的行为并无“抢注之故意”,也没有“恶意之主观”,更没有“以赢利为目的注册域名”。王以岭认为,天地集团之所以在一审败诉,其关键原因是当时由于天地集团自己认为自己有把握胜诉而没有请律师,因此“未能把大量能够证明自己”的证据提供给法院所致。
尽管该案此次上诉谁会成为赢家尚需等候法院判决,但在当前抢注域名的热潮下,“恶意”与“非恶意”的界定则注定要成为今后在法庭上争论的一个焦点。